各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教技〔2013〕14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教技厅〔2013〕70号)的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2012、2013年立项项目参加年度检查。检查重点是项目研究进度、中期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变更情况。
提交材料:
1.《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表》1份;
2.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2012年立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至少1篇);
3.《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一览表》电子版
二、结项工作
各普通本科院校经报教育厅批准后,可组织本校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教育厅选择性参加部分高校的结项会议;非本科院校项目结项验收由教育厅统一组织。本次结项项目为,2012年批准立项且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1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
结项提交材料:
1.《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一式两份,项目经费支出栏须经校财务处审核并盖公章;
2.项目成果两套(至少有一套是原件);
3.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中说明,并将经教育厅批准的书面延期申请附于其后装订。
三、所有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计入研究成果。
四、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书》并手写签名,一式2份。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凡2010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于2014年10月13日前报送到科技处,年度检查材料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送到科技处。
附件:1.年度检查表common/upload/2014/10/09/233237YB.doc
2.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一览表common/upload/2014/10/09/233325gs.xls
3.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common/upload/2014/10/09/233406Qs.doc
4.变更申请书common/upload/2014/10/09/233453Wk.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