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中心:
2014-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甘科计[2013]31号)精神,现将我院申报2014-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14-2015年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要按照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的要求,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地结合;
二是要按照三中全会关于转变职能,改革政府对科技创新的组织管理方式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是坚持“创新机制、调整导向、突出产品、力求实效”的原则;
四是坚持科技惠及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科技文化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二、申报说明
1.根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和省财政预算改革精神,科技厅对计划类别进行了合并,撤销创新引导计划和省属科研院所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原事业费项目),相关内容分别合并到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创新平台由计划处统一受理。
2.各科技计划受理处室及受理推荐截止时间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
民生科技计划 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
科技支撑计划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7日
科技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0日
基础研究计划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0日
知识产权计划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3日
3.限项申报。为了减少项目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提高支持强度,本指南在部分计划试行限项申报,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申报新上项目。正在主持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团队、杰出青年基金及创新群体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新申报1项科技计划项目。
4.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各计划申报截止时间,超过申报和推荐规定时间的项目,不予受理。所有计划纸质申报材料2014年1月13日前报科技处。
三、申报要求
1.涉密项目不得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3.项目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岁,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申报应坚持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合理编制预算。
5.项目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业务处室审核受理后,申报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打印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份数一般为2份,各计划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014年-2015年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common/upload/2013/12/03/1930247Y.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