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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12]234号)、《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12] 235号)和《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12] 237号)精神,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以下简称“马克思专项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工程人才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2013年度一般项目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一般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紧扣学术前沿,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马克思专项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5—8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2—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申请者应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下载)。
(三)工程人才专项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申报题目须参照指南(指南须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下载)。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申报马克思专项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每所高校限报5项,每名申请者限报1项。
5、工程人才专项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了其他类别项目者不得报专项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2012年12月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A4纸,左侧装订),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专项项目申请书的电子文档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四)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1 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申报一览表》(A4纸,左侧装订)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及时间要求如下:
1、一般项目。以省教育厅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将签字盖章的《申报一览表》、《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于1月9日前报送科研处。
2、马克思专项项目。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将签字盖章的《申报一览表》、《申请评审书》纸质件(A表2份,B表6份),于1月11日前报送科研处。
3、工程人才专项项目: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将签字盖章的《申报一览表》、《申请评审书》纸质件各2份,于1月11日前报送科研处。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为方便审核,《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保持一致。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相关立项资料,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5.本次申报时间紧、项目多,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务必指定专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网页、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相关申报文件,认真研读相关要求及申报指南,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课题必须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化创新意识,提高申报质量。
联 系 人:张志勋
联系电话:139192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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