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的通知,2021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1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分为:“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引导项目”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两大类,申报条件分别如下:
(一)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
1.面向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和“双高计划”职业院校开展申报。
2.申报高校必须与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部门联合申报,其中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校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
3.项目选题以《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为导向,凝练科学问题、聚焦产业需求,突出特色与创新,明确技术路线、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有组织地开展科研攻关,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2021年优先支持“两港”建设、军民融合相关的选题。
4.重点支持本科高校针对甘肃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和十大生态产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支持国家和省级“双高计划”院校开展产教融合性的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类的科学研究。
5.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真正 承担和组织实施项目。本科院校项目主持人须主持过国家级科 学研究项目,高职院校项目主持人须主持过省部级科学研究项 目。原则上校级领导不作为项目主持人。
6.项目研究时限为3年,须根据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 制定经费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
(二)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
1.项目以激发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选题参照《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选题指南》,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3.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4.申请者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5.鼓励新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主动与科研实力较强的同类高校院、院所、企业交流合作,开展选题指导、科研训练、联合评审工作,独立学院评审工作由举办院校指导。
6.项目研究时限为1—2年,每个项目须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申报以上两类项目:
1.主持国家在研项目,主持或参与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承担过省教育厅产业支撑项目的主持人和前两位参与人。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3.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4.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二、项目经费
产业支撑引导项目:人文社科类及产教融合性的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类项目目标任务按最高60万设定;自然科学类项目目标任务按最高300万设定(其中申报学校和合作单位的配套经费不低于50%)。高校创新基金项目目标任务按最高5万元设定。
三、相关要求
(一)要严格审核,统一查新,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申报质量,要发挥全省已有设备和第三方服务作用,以上两类项目经费一般不得购买通用型设备。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责成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
(二)科研项目涉及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应当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科研安全。涉及保密研究的,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突出科研育人导向,提升研究生科研训练与实践创新水平,研究生培养高校应吸纳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与项目。
四、材料报送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12:00前将2021年《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式4份,A4纸双面合并胶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式4份,A4纸双面合并胶装)提交至科技处420办公室,同时请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12:00前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项目申报由各单位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志勋 史亚亚,联系电话 0931-2865058
邮箱1343287416@qq.com。
科技处
2020年12月29日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