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按照《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为严格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时间进度管理,推动项目课题组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切实提高项目成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经省社科规划办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已立项未完成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清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2018年度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作终止处理。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给予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公开通报处理,追回剩余资助经费,三年内不得申报和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要求,同对2018年结项项目剩余经费进行清理追回。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5日之前联系科技处提交2018年结项项目剩余经费使用情况。如今年6月底之前剩余经费尚未统筹使用,则进入清理追回范畴。
联系人:张志勋 史亚亚
联系电话:2865058
科技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