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二级学院(部、中心)科研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对照《兰州工业学院二级学院(部、中心)科研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做好2021年度科研工作完成情况的自评,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并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和《2021年度兰州工业学院科研绩效考核统计汇总表》报送科技处,汇总表中各加分项分值应有详细说明。 注:成果统计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2865058
附件:
附件.rar
科技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