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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19日 10: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教技函〔2022〕2号)的要求,2022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以激发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选题参照《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选题指南》,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三)申请者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四)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五)鼓励新建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主动与科研实力较强的同类高校、院所、企业交流合作,开展选题指导、科研训练、联合评审工作。

  (六)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每个项目须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1.主持国家在研项目,主持或参与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承担过省教育厅产业支撑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和前两位参与人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3.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4.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指导申请人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长期稳定的研究方向选题。新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要做好科研组织重点指导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统一查新,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申报质量,要发挥全省已有设备和第三方服务作用,项目经费一般不得购买通用型设备。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责成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

  (三)科研项目涉及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应当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科研安全。涉及保密研究的,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为突出科研育人导向,提升研究生科研训练与实践创新水平,研究生培养高校应吸纳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与项目。

  三、材料报送

  (一)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A表与B表分开装订)。

  (二)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注:申报书电子版分为A表与B表两个文档,按照“序号+学院+姓名”格式分别命名)至指定邮箱。

  (三)2022年4月6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技处420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截止时间提交材料,逾期无法受理。项目申报由各单位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志勋  史亚亚 联系电话:2865058

  电子邮箱:1343287416@qq.com


                             科技处     

2022年3月19日  

 

  • 附件【相关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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