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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储备2026年市级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7:5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储备2026年市级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市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创新需求,面向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在兰军工企业、驻兰央企等科研“新四军”力量,征集储备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点科技产品研发类项目。对入库项目将择优予以立项支持,并开展全周期服务,加快培育一批引领性强、覆盖面广、集成度高的创新产品、成套设备与系统解决方案,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及重大装备的自主可控。

注:本次申报主要面向能在兰州市进行成果转化、落地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兰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12月1日前),或在兰中央及省、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管理,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保障条件和足额配套资金,无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中凝练的科技项目,可不受注册时间限制。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与技术政策,项目内容 紧密结合兰州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创新性明显,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须在实施周期内在兰州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有特殊要求的专项除外)。

(四)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须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且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及黄河百里科创大走廊等20个创新平台对入驻企业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五)项目申报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考核指标应明确、量化、可考核。立项后申报书内容将转为合同书,原则上不再调整。

(六)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 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

2.企业申报单位或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2025年12月1日前尚有在研市级科技(人才)项目未结题验收的;

3.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平台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或承担市级科技项目存在逾期未结题验收、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等问题的科研失信单位申报的项目;

4.不符合项目查重有关规定的项目;

5.企业申报单位2024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三 、申报程序与时间

申报人登录“兰州市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https://www.lzkjcxgl.cn/点击“项目申报系统”进入)按申报系统提示填报,并上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行组织)、自筹资金承诺函(自筹经费证明材料)等其他相关材料的PDF文件。项目入库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无申报账号的项目申报人请填写附件于1月7日之前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kejichu@lzit.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亚亚

联系方式:2865058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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