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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估的通知

时间:2026年03月05日 18: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考核工作,省工信厅将对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归属地原则对所属地2025年前(含2025年)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平台考核评估办法》要求进行考核,2024年、2025年考核优秀的平台不参与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程序

2026年平台考核工作依托省工信厅“工链智创”服务平台,采取全程线上填报和审核模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一)资料填报。创新平台主体单位于2026年3月20日前根据要求提交相应考核资料,并进行自评打分。县区级工信部门对填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至市州工信部门。

(二)初审。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对各平台自评客观分进行审核并逐一完成初审打分。导出汇总表加盖公章同正式报告(红头盖章)扫描件于2026年4月10日前上传系统。

(三)复审。省工信厅对所有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对申报主体客观条件予以评估、评级、评分、排序,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四)综合评估。征求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国资委、省非公企业工委等相关厅局意见建议,对主体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有关产业政策、企业违法违纪行为等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复核名单。

(五)专家评审。省工信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对专家评分及客观条件评分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考核名单。

(六)考核定级。根据考核名单,排名前30名左右的创新平台给予优秀等级,平台管理严重不足、投入严重不足、人才流失严重、成果严重缺乏的给予不合格等级。

(七)结果公布。考核评估结果提交省工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在省工信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认评优结果并予以公布。

三、考核材料要求

1.所有考核资料以2025年数据为准,要求近三年的以2023年-2025年数据为准。

2.印证资料无需多上传,只要证明每一项自评分得分来源即可。例如:行业中心自评中,年获专利等知识产权数量满分6分。若单位自评得分为6分,只需扫描上传2个发明专利或者1个发明专利、3个实用新型等材料即可,不需将单位所有的专利全部附上。其他各项指标以此类推。

3.所有资料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版。

附件:1.操作手册

2.参加考核平台名单

省工信厅联系人:李小钰 李淑娟 0931-8929212

联系人:李颖 魏祯 0931-2865058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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