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过程管理,保证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质量,切实提高项目管理的时效性、严肃性,按照《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决定对2014、2015、2016年度立项且已到期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开展集中清理结项工作。
我校于2014、2015、2016年度承担的且已到期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负责人请务必于10月25日之前将结项项目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纸质版材料参照附件《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省社科规划办[2018] 8号》第四十二条的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343287416@qq.com),对未按时报送结项材料的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作终止处理。被终止课题,剩余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收回,相应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科技处
2019年10月14日